带动物回国需要什么?
1、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以下称“宠物”),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
2、携带宠物应当具有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认可的官方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证书;
3、携带宠物入境,应当持有检疫证书、通关凭证,并接受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宠物方可通关放行。经现场检疫需要作实验室检疫或者隔离检疫的宠物,应当自现场检疫合格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官方检疫证书、狂犬病免疫证书、通关凭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向海关总署确定的接受携带宠物入境的口岸的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未经隔离检疫的宠物不得进境。
4、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邮寄物,应当取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
5、每人每次最多可携带3只犬猫入境,海关对入境宠物按入境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受理,额满后海关不再接受受理当日报关的入境宠物;所有入境宠物应在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目录》要求的指定时间隔离期内接受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