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死宠物要赔偿吗?
近期,由于雨雪冰冻天气原因,航班大面积延误,一些乘客心情焦躁,甚至发脾气,更有甚者对工作人员动粗,拉扯着试图强行登机的旅客,更有甚者将航班上的宠物摔死。
从法律上讲,由于乘客与航空公司的合同关系是基于乘客乘坐飞机,而飞机上的宠物并非乘客的乘坐目的,宠物只是依附于乘客而存在,乘客对宠物不具有法律上的直接的管束权,所以,在合同未明确约定有权携带宠物登机的情况下,飞机上的宠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乘客可以将宠物抛出窗外造成损害,而不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根据道德和一般的社会风尚,乘客应当对飞机上的宠物承担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
对这一情况的发生,除了乘客的个人道德修养欠缺(有些人真是缺少最基本的做人修养)的原因之外,还要归咎于航空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合理。国际上,对于宠物在客舱中存在的合理性的论证,是建立在使用相应的医用监护仪器,并保证宠物在一个相对舒适的条件下运输的基础上的。但具体到我国的国情,例如根据2005年9月1日起执行的民航总局《关于在客舱货舱违规携带宠物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乘客在客舱和货舱内携带宠物,未办手续和未经安检的,除警告或没收其宠物之外,还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该规定还明确了承运人有权拒绝收存由旅客携带的宠物。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应的检测设备,中国民航事实上是处于无法监管的状态。可见,我国民航的规章制度是不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