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宠物证明”一般指的是“动物检疫证明(简称“动检证明”)”,是运输和宰杀、销售动物及其产品必备的证件之一。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运输的动物及畜禽肉类等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确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后出具的证明文件。
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办理“动检证明”须提供的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动物诊疗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从事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屠宰)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或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的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五)供兽医师或养殖人员(法定代表人、企业经营者)签署的有效健康状况说明。
2.填写《动物检疫申报(出县境)登记表》,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
3.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报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检疫合格的决定。决定合格的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验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的,出具《动物检疫不合格的证明书》。
4.应注意的是,动物检疫证明的有效期最长为7天,超过7天的,该证明失效,必须重新申报检疫。